必威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必威,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威、污水处理费分类规范执行范围。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水价分类规范执行范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通知》(浙价资〔2013〕1号)规定,污水处理费分为居民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非工业污水3类。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分类执行范围详见附件。
二、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工业污水中必威,一般工业为1.70元/立方米,重污染企业为2.70元/立方米;非工业污水中,非工业为1.7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为1.70元/立方米。
四、本通知下达后,请你们认真采取措施做好收费调整的相关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向社会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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