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BETWAY)官方网站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十篇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活环境,减少并防止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各项污染,保护好周边群众和建筑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必須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因为建筑施工花费的时间长,长期的建筑施工中会产生许多的废物,如废钢铁、废水泥。同时在施工中也会产生许多粉尘,对的健康有严重的损害,因此需要进行环境保护来减少建筑施工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党的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笔者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筑施工公司应该坚持国家政策与可持续发展观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建筑施工,达到国家的环境保护标准。
在建筑施工时,每一项建筑活动都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笔者在下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的原因。
建筑施工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五个方面:(1)运输车辆及施工车辆在施工运输中所产生的地面扬尘。(2)土方的堆放、清运、场地平整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灰尘。(3)建筑材料等,如水泥在装卸、运输中产生的灰尘。(4)施工垃圾在运输和处理中产生的扬尘。(5)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也对大气产生严重的污染。
建筑施工中水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1)生活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洗涤废水、食堂废水、冲厕水等。(2)各种建筑施工设备在清洗、使用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水。这些废水在排放之后,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导致产生严重的水污染。
建筑施工中噪音污染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施工活动,主要是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进行各项操作时,产生了严重的噪音污染。(2)运输车辆,主要是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运输车辆在运输各项建筑材料时,发出鸣笛,长时间的鸣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3)施工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发出许多噪音,这也对周边的人民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笔者通过分析建筑施工中产生环境污染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笔者在上文已经分析了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环境问题的原因,将结合实际对不同的污染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保护施工中的环境建设。
首先,建议应该完善相应的环境保护体系。建筑施工公司在企业内部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如及时处理施工所用剩的建筑材料、使用清洁能源。其次,加强环保重要性的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环境危机意识,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在施工或生活中时时坚持保护周边的环境。最后,营造一个环保、清洁的社会,提高人们群众的生活质量。
我们在上文分析了大气污染主要是来自五个方面,为了防止这些粉尘的污染。笔者建议施工运输车辆在装载时,建筑材料不宜过满,并在车辆材料上进行遮盖、加强材料在车辆上的紧密性,及时处理那些从车辆中散落的材料;合理管制施工现场,统一堆放石材、水泥等建筑施工材料,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不合格的材料,减少这些材料的搬运次数;对施工现场进行设围栏,尽量减少扬尘的扩散范围。
上文分析了在建筑施工中水污染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为了防止这些水污染。应该加强各类运输车辆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所使用的机油、燃油,那些废弃的油脂物不能随意排放进河流或水体中,要先进行一定的处理;建筑施工单位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要科学处理,循环运用,冲洗厕所的污水不能直接排放;施工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之后,需要进行清洗,那么对于这些设备清洗的污水,不能直接排放如河流中,需要进行科学的处理后,再进行排放。以达到水资源的保护目的,完成对整个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保护。
我们在上文分析了在建筑施工中噪音污染,为了减少施工中的噪音污染。笔者建议在施工中使用一些高科技的噪音屏蔽设备,运用低噪音的建筑施工办法;加强运输辆的科学管理,减少夜晚运输,并减少车辆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晚避免噪音大的活动,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遵循相关的噪音规定。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噪音污染,建设一个低噪音的社会。
建筑施工虽然会产生一些严重的环境问题,但只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这可以减少建筑施工的污染问题。因此笔者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为建设环保、绿色、和谐的环境尽一份自己的责任,也希望施工建筑人员能从中吸取教训,科学地进行施工。
[1] 刘岩.建筑行业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J].内蒙古环境科学,2015(02):86~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
1.统一指挥必威·(BETWAY)官方网站、分工负责。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2.分级分区、注重成效。根据大气污染情况建立不同级别的污染等级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划分不同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优化应急预警与响应流程,提高时效性。
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应急体系,对潜在污染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结合深圳市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为,具体分级为:
Ⅲ级预警: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01-2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或中度污染时,启动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时,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时,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根据本市各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源分布情况,将本市划分为2个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按照不同分区的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启动不同的应急措施。具体分区为: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强制性措施全市执行;其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分区执行原则,依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分区实施。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由市人居环境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监察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局、气象局、建筑工务署、公安局、新闻办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组成。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确定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督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监测预警工作组、专家会商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检查督导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组建。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应急措施实施方案,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时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决策的科学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大气污染应急专家库,组成大气污染应急专家组,建立专家会商机制。专家会商采取现场会商与视频会商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的分级,专家会商划分为三个层次: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时,由会商工作组内专业人员会商形成结论;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参加会商;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和2位外地专家参加会商。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100以上,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分析是否启动预警与应急响应,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应急指挥部报送会商结论和应急启动建议。
本市未达到相应级别,但由于珠三角区域应急联动需要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送应急启动建议。
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市长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及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手段,预警应急信息。
市人居环境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公安局配合,联合机动车限行公告,并且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各自职责落实本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工作组应及时组织对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回落至100以下且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好转时,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形成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应急指挥部。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报经市长同意后解除。
根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级别分3个级别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应急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市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市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Ⅱ级预警时,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责令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按当天日期对应的车牌尾号(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局负责)。
除重大工程项目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对工地周边及扬尘污染严重道路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市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未规范有机废气排污口或无后处理设施的,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市市场监督局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大气污染达到I级预警时,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施禁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单双号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局负责)。
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以上(市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必威·(BETWAY)官方网站。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市施工工地停止油漆喷涂和粉刷作业(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满足预警应急的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基础平台建设,实现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天气形势预报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降低大气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认识,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同时,确保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信息有效传达,提醒市民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
市人居环境委、局、公安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违法排污的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应急预案的减排措施。
市公安局加强冒黑烟车执法,在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10个;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20个。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必威·(BETWAY)官方网站,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应急队伍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大气污染应急预报、监测、处置等专门人才。应急培训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对本预案规定职责的落实情况。在应急行动期间加大对各类应急行动措施执行力度的巡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问责。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本预案启动时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并配合做好辖区内扬尘污染控制及机动车停驶工作。
按照《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莞惠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协议》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发生区域重污染天气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1.1工业废水的排放。多年来一些工矿企业环境意识淡薄,“重生产,轻治理”,或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建立水处理设施,任凭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在这些废水中含有多种对有害物质,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1.1.2化肥、农药流失造成的水污染。农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是引起水污染的又一重要原因。近年来,农用物资一方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很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土壤的板结和水体的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相对于工业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而言的,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及畜禽粪便、农村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任意排放而造成的水体、土壤、生物和大气的污染。
(1)政府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和企业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改善环境,解决企业超标排污、城镇生活污水超标排污、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等问题;建立健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或生产线)科研部门要加强科研,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强化环保配套服务,开展水域富营养化防治技术等一批科研攻关项目,走生物―生态治污发展道路。
(3)水文部门要做好水质动态监测,对重要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把有关信息传报给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水资源保规体系,强化水域的综合治理,从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出发,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大对重要水域的治污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4)地方政府要建立有效保护水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和制定奖惩政策,广泛宣传环保知识,使环保观念融化到每个公民的血液中,提高人们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把环保作为一种习惯、责任和义务。
(5)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多施用农家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和剧毒农药的施用量,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的势头。
(1)农村固体废弃物治理。农村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指农村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参照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对农户的固体垃圾实行以自然村庄为单位,集中收集处理。设立自然村垃圾卫生保洁员,负责农户垃圾的集中、分检,把垃圾分成能回收利用的、可堆沤还田的、有毒有害不可利用的等三类分别处理,最大限度地削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是农户生活洗漱用水。治理方法以能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池,可集中亦可分户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流程:暗管沉淀池厌氧池兼氧池过滤池缓冲区(湿地、农田等)水渠。
(3)养殖业污染源治理。这类污染主要是农户畜禽养殖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以及水产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①一般农户人畜禽粪便处理流程:粪便池(禽舍、畜棚、厕所)沼气池农田。②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流程:畜禽粪便干湿粪分离。
(4)水产养殖对水体污染的治理。提高饵料和药品利用率,减少投饵和用药量;设置增氧机;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撒播光合细菌,吸收降解和转化水中氮磷和有机污染物;定期清淤,减少鱼病进而减少施药量。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引导、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一)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一)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一)演练培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组织至少1次本预案联合演练和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
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把各地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上升到法规的高度,可以更好地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天蓝、海澈、地绿、水清,这是人们对生存发展环境的美好愿望。要实现这一愿望,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污染减排“首当其冲”。
一部推进污染减排的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姬振海介绍,河北环绕京津,由于长期以来产业结构偏重,增长方式粗放,尽管进入“十一五”以来采取了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等措施,但污染减排仍然“任重而道远”。在抓污染减排的实际工作中,河北各地环保部门普遍感到,尚缺少一部比较系统、全面、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把各地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上升到法规的高度,可以更好地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上游排污,下游遭殃”在许多地方已成为一种常态。为强化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河北省近年来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施了“生态补偿金”制度,“水质超标,扣地方财政的钱”,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条例对河北省自去年开始在子牙河流域试行的生态补偿金制度予以法制化,用地方立法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造成相邻地区环境污染加剧或者环境功能下降的,应当向相邻地区支付生态补偿金。具体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同时规定,要积极推进位于人口密集区、饮用水源地上游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石油化工、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处理等重污染排污单位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有专家表示,“生态补偿金”制度用“切肤之痛”强迫地方政府加强环境治理,严打违法排污行为,可以强化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
条例规定,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20%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并可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于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污的单位,将由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一些排污单位不安装成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和治污设施的现象,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或者擅自拆除、损坏自动监测设备的,要限期改正,否则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要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限期治理”和以“试生产”为名行生产之实等不法现象,条例规定,污染物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的,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限期治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者关闭。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前未报告的要责令停止,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行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责令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造成严重污染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不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将被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
位,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建立实施考核奖惩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明确责任,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对排污单位,条例规定了企业必须遵守的环保制度,使其行为能够在法定制度框架下规范运作。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的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的效果作为对所属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该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需要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地区确定为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并提出重点监管区的环境治理目标。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未达到环境治理目标的重点监管区不予备案或者核准、审批其可能增加当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可能导致当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用削减现有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
条例提出,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或者超过上一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工程;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组织和督促排污单位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或者其他治理技术。
环境执法手段软、违法排污成本低,这是环境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解决此类突出问题,条例特别设立了对排污单位和负责人“双罚”的条款,即排污单位违法排污的,除对排污单位给予处罚外,还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污染反弹,保障群众健康,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环保系统反重要工作任务,着力抓好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纪检组协助局党组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按照任务分解和具体要求,制定细化措施,落实好所承担的任务。
一是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收水量;增加脱氮设施,削减氨氮指标;加快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作建设和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萧县皮革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是抓好燃煤电厂监管,增加脱氮设施,控制原煤的硫份,保证脱硫和脱氮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
五是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污染减排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减排任务和减排措施落实到承担单位。将治污减排项目的实施情况作为行政监察的重点,不定期开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促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重点是要抓好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是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重点抓好重金属排放企业特别是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
二是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四是全面开展环境隐患再排查和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各类工业企业的违法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的环境问题。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和推进道路交通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锅炉烟尘、汽车尾气等专项治理相结合,促进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减轻大气污染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相结合,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坚持统一监管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年11月底,全面完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大气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对原料堆放场地和生产过程中的扬尘点采取抑尘防尘措施,有效减少粉尘排放量。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严肃查处。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污染项目。
(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加大督导力度,加强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在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主要路段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各类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加强散体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煤炭、灰土、沙石、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洒或泄漏,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装置,防止车辆运输扬尘污染;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要集中力量开展对州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的运输扬尘治理,规范交通秩序,减少扬尘污染。
(三)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每个建筑施工项目都要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所有施工现场要采取洒水、遮盖、围蔽等措施,保持整洁,有效降低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四)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控制。清理整顿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范围内所有物料堆放场地,严禁违法占地和乱堆乱放。加强物料堆放场地的规划和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引导商户按要求建设规范的物料堆放场。督促所有堆放场采取有效的抑尘、防尘措施,防止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五)燃煤锅炉污染整治。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污染专项整治,凡集中供热管网到达的地方,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逐步淘汰,采用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管网尚未覆盖到的区域,可暂时保留燃煤锅炉,但必须使用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县城区高铁沿线污染整治。加强县城区高铁沿线南侧至州大道北侧区域管理,对废弃厂房进行清理整顿,对该区域物料堆放场按照要求进行整治,对该区域道路进行硬化、绿化,各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杜绝乱堆乱放。
(七)县原店镇寨根村刚玉企业污染整治。认真核查该区域内刚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停产整改,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立即实施限期治理或整改。对原料、燃料、固废等物料堆放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对生产过程中各扬尘点进行排查并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督导所有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物料抛洒,物料运输车辆出厂前对车体进行冲洗,减少物料运输扬尘。进一步加强防尘设施运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逾期整治不到位、或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八)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的检测管理,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治理,治理合格后方可办理机动车定期审验等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禁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行驶。大力开展车用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车用燃油品质,逐步提高车用燃气率。
(一)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配合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产能依法予以淘汰、取缔。
(八)供电部门:对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依法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九)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整治工作中违反环境保律、法规,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要按照科学发展、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要求,认真抓好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及时召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和研究部署。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计划于年8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委会办公室。
(二)注重协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建设部的《绿色施工导则》定义: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
绿色施工是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随着绿色建筑概念的普及而提出来的。绿色施工与绿色建筑一样,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上的,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施工中的体现,因此绿色施工应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绿色施工和传统施工有着很大的不同,传统施工以追求工期为主要目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处于从属地位,当工期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往往不惜以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保工期。显然,传统的施工模式已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环保优先为原则,追求高效、低耗、环保,统筹兼顾,实现经济、社会、环保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绿色施工模式应运而生,成为施工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成为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绿色施工的定义,绿色施工应是综合人与生态于一体的理念,简称“天人合一”理念。坚持“天人合一”的基本理念,实施高效型建筑,并保持环境友好、减少污染、确保人身安全,构建健康安全舒适的环境,努力节约资源、降低成本,这是我们从社会发展角度所审视的绿色施工的基本内涵。
首先,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从公司到项目部逐级成立“绿色施工管理小组”,明确各级绿色施工责任人。制定绿色施工管理目标,明确环境保护具体指标,并制定奖惩制度和标准。其次,结合工程特点,利用宣传栏、告示栏等对工地绿色施工进行宣传,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结合当前环境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向职工讲解绿色施工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职工的绿色施工意识和环保意识。最后,制定绿色施工评价体系,由项目部自评到公司分阶段对工程评估,二者对比分析,制定出改进措施,逐步提高绿色施工水平。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大量灰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废物等会对环境品质造成严重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对附近居民以及公众的健康、安全也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品质是绿色施工的基本原则。
1)提高与施工有关的室内外空气品质是该原则的最主要内容。施工中常用的控制扬尘,提高施工场地空气品质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有:
(2)主体结构施工期间,采用自制的小型洒水车,每天上午、下午各3次,对施工范围内道路进行喷洒,保持路面湿润。
(3)建筑物四周应满挂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垃圾袋装运输,严禁抛扔,有效控制施工中产生的扬尘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破坏。
(4)现场出入口设置自动洗车装置,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减少车辆带泥出门,降低对场外道路的污染。
(4)定期走访周边居民区,了解周边居民对施工产生的噪声的反馈,听取居见和建议,制定降低噪声的具体措施,防止扰民事件的发生,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
3)光污染的控制也是防止环境污染,提高环境品质的一个方面。优化施工工艺,现场钢筋连接采用机械连接,钢制预埋件加工采取工厂化预制,减少现场电焊作业。现场电焊及烧割作业采用型钢龙骨、防火布覆面挡光罩,减少强光外泄。工地用照明大灯设置定向灯罩,有效减少、防止强光线外泄等都是绿色施工对光污染控制的有效手段。
4)水污染的控制也是绿色施工所强调的,前段时间发生在兰州的自来水苯污染事件就是鲜明的例子,施工单位应该要从中吸取教训。水污染控制的措施有:
(1)沿临时道路和外脚手架外侧设置300x500排水沟,排水坡度1%,水沟内采用1:2.5水泥砂浆抹光,减少地面污水渗入地下。
(4)委托专业环境监测部门对工程排向市政管网的水进行水质监测,确保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对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四周产生的土层进行喷浆防护,以免流失。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由专人及时疏通并登记在册,并委托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运走。
(3)建立固体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在生活、办公区内,对垃圾分类为有害、可回收,不可回收三大类,专门设置垃圾桶,有醒目标识。对电池、墨盒等污染源废弃物回收后交给专业机构集中处理,不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采用砼硬化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有材料管理部门集中处理并登记在册。
6)垃圾控制也是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品质必不可少的一环,绿色施工要求现场设置的垃圾桶按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类,定位摆放,定期清运。垃圾桶上采用不锈钢制作废旧电池回收箱。建筑垃圾按照金属类、木材类和砖、石、砼类分开堆放,定期处理,合理利用。生活垃圾设固定垃圾池,由所属环境卫生管理所统一清运。
3、绿色施工对环境保护的作用,除了最主要的减少环境污染外,还应该尊重并制定措施保护工程所在地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2012 年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建设贵安新区,贵安新区地处贵州省域地理中心地带,位于贵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红枫湖、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和阿哈水库的上游。
,贵安新区的开发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存在着非常突出的矛盾。现状贵安新区核心区涉及区域水源湖库 5 个,即红枫湖、百花湖、 阿哈水库、花溪水库和松柏山水库,该“两湖、三库”均为贵阳市重要的饮用水源, 其中红枫湖和松柏山水库为新区的规划水源。核心区东侧和东南侧部分地区位于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的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核心区西侧的局部地区位于红枫湖准保护区内,核心区全部位于上述水源湖库的汇水区内。
在水源严格保护及水环境的高度敏感背景下,新区提出了低冲击发展模式、分区污染源控制与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等方面的保护措施。
传统的水源保护主要是依据饮用水源分级保护制度,局限于饮用水保护区的 一级到二级的保护范围内,对集水区的管制薄弱。水污染的防治以点源为主,缺乏有效的面源污染的控制手段。传统的排水工程体系以快速排出为主要目标,对城市的水环境和下游的防洪安全产生巨大压力。因此,传统的水源水质保护采用污染末端控制为主的工程手段,集水区内城镇产业布局与水环境保护要求不相协调,水环境恶化较为普遍,不能实现对水源地的有效保护,同时城市内涝问题没 有得到解决。
针对贵安新区在水环境方面面临的突出矛盾,规划应立足生态,采取低冲击的发展模式,基于全流域对水源采取有效保护,城市排水措施应采取可持续的排水系统,对点源、面源污染协同控制,重点对雨水的初期污染进行控制、收集和利用。
结合排水分区,规划组团式的城镇空间布局。采取低冲击开发模式可有效实现水资源的多层次利用,水源水质的安全以及城市水环境的有效保护,降低开发对流域水文循环的影响。
水环境污染与自然地形条件、流域分区、水系分布、水环境敏感性、污染源 类型及分布、用地布局与开发强度等要素密切相关。规划拟基于水源安全和水环 境质量目标,提出水污染防治的排水分区及其控制策略。
根据各流域片区的自然与规划发展特征,提出由强到弱的四级污染控制分区 及其相应控制策略。其中环湖片区、马场河片区为一级控制区,花溪片区、松柏 山片区、石板片区、麻线河片区、邢江河片区为二级控制区,清镇片区、乐平河 片区、安平片区为控制区,党武片区、半屯片区为四级控制区。各片区的发 展模式、污染源特征、规划排水模式及污染控制策略。
基于区域水源保护及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即河流、湖库各断面水质达标), 规划按进入二级水源保护区时,断面水质达到 III 类水体水质要求进行控制。鉴 于新区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水环境的高度敏感性,对于新区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将遵 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状 况,必须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依靠科技进步,科学合理的保护水源和水环境质 量,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污染治理点面相结合原则,分析不同片区 主要污染源特征,针对工业源、生活源、城镇径流污染、农业面源等污染特征, 提出不同的污染控制策略和治理措施,实现点源治理与面源治理的有效结合;三 是工程措施和生态治理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采取工程措 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各种治理措施科学配置,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按上述水质控制目标,针对不同污染源的特征与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 不同的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城镇集中点源:以城镇生活污染源为主,其污染控制的基本模式为集中收集—污水工程处理—跨流域排放或深度处理后回用,深度处理方式包括再生水厂或 人工净化湿地等。城镇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水厂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准,水污染负荷削减率 70%以上。再生水厂应采用深度处理工艺,以满足考虑景观、浇洒和工业用水不同的水质要求,各项水污染负荷削减率应达到30%以上(考虑不同的水污染指标)。
工业园区废污水(点源):按适度集中和专业化处理的原则,促进深度处理、 加强重复利用,其污染物排放受总量控制,并达到相应的标准后排入城镇下水道 或直接排放。
农村生活污水:以分散就地处理的方式实现全覆盖全处理,净化工艺因地制 宜,采用沼气池、生态塘、人工湿地等多种净化技术。
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科学施肥、降低农药化肥使 用量,使用低毒农药等方式,以及配合工程措施,减少农田径流污染的产生量。 通过加强种养结合,推广“三位一体”沼气池,提高养殖废水无害化处理程度等措 施,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城市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于初期雨水径流,规划区主要结合河谷、池塘、洼 地、绿地等设置初期雨水调蓄和处理设施,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和处理;在开发 强度较低的片区,以园区或地块为单位进行初期雨水的源头处理,强化初期雨水 污染削减效果。城镇初期雨水的面源污染,结合用地布局因地制宜地采取源头控 制措施,削减 50%—60%的污染负荷。
在有效发挥工程措施对水污染负荷的削减作用之外,应充分发挥自然生态对 污染物的净化作用,利用生态工程进一步削减污染,尤其是氮磷等营养物质,以 提高水源的安全保障能力。规划提出了人工净化湿地、生态河道和自然湿地等建 设方案。生态河道和自然湿地,应尽可能保留原河道的自然形态,在岸边设置一 定宽度的缓冲带,并结合地势地貌和用地布局,增设湿地、河湾、浅滩、深潭、 沙洲等用地,过滤截留地表径流和陆源污染物,减少污染源和河流、湖库之间的 直接接触,发挥自然湿地的水质净化作用;同时维护生物多样性,增加植被覆盖 率,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水系环境。
贵安新区位于红枫湖、松柏山水库、花溪水库等重要水源地的汇水区内,处于水环境敏感区域,其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规划区乃至贵阳市的供水安全,因此新区必须进行最严格的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确保水源安全。
贵安新区内的红枫湖、百花湖、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阿哈水库均为饮用 水水源地,马场河、车田河等最终汇入上述湖库,污染较重的初期雨水直接排放 会对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必须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保障贵阳市及新区饮 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安全。
城市径流污染,即初期雨水污染,是贵安新区重要的水环境污染源之一。规划通过构建源头—迁移—汇集(Source-Transport-Sink, STS) 逐级控制的雨水水质 管理措施,在源头、迁移、汇集三个不同阶段分别采用适宜的污染控制措施,从 而实现城市径流污染的有效削减,降低对受纳水体的污染,改善规划区生态环境 质量。
源头控制措施:常用的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有绿色屋顶、雨水花园、透水地 坪等。规划区居住用地可采用源头措施来削减初期雨水污染,本规划后期将对 居住用地的初期雨水污染削减措施和削减程度给出定量的要求,作为居住用地 开发时的限制性要素。
迁移控制措施:迁移控制措施主要有下凹式绿地、雨水口截污挂篮、透水 性人行道、渗透型弃流井、下凹式道路隔离带和雨水调蓄池等,在雨水迁移过 程中削减径流量和径流污染。
汇集控制措施:汇集控制,也就是汇水区末端控制。规划区采用分流制排 水系统,因此可以在雨水系统排出口之前将初期雨水截流至汇集控制设施进行 处理。汇集控制设施兼具初期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主要包括雨水湿地、塘系 统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截流的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再排放至受纳水体,干净的中 后期雨水则直接排入受纳水体。
核心区内,规划在开发强度较低、水系或绿地等具备建设条件的区域, 结合河谷、池塘、洼地、绿地、湿地公园等设置雨水湿地或塘系统,实现初期雨水污染的削减。在已建成区(截留式合流制区域)或用地紧张的区域,可将初期雨水截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的规划设计中需考虑初期雨水的收集量,并预留初期雨水调蓄和处理设施用地。
[1]陆建华,刘金清.关于水域水环境质量规划及水污染控制问题的探讨[J].北京水利,2001,(4).[2]吴季松.对我国水污染防治的几点考虑[J].水资源保护,2001,34 (2).[3]张昕.关于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问题的思考[J].环境保护,2001,34 (2).[4]刘鸿志.新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分析和建议[J].环境保护,2001,(1).[5]灵舜泽,夏青,刘鸿亮.中国流域水污染分析[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0,89 (2).
我国国土辽阔,地形复杂,水资源分布不够均匀。整体来看,我国东南部水资源分布较多,西北地区水资源比较缺乏。同时,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低,属于人均水资源极其贫乏的国家。我国现代化建设长期采用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通常是高投入和高消耗)对环境的破坏非常严重。在这种发展模式下,我国的水环境和水污染问题较严重,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发展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的理论逐渐深入人心,亟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
我国城市水环境污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除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水处理技术比较落后外,主要原因是对水污染宏观调控不到位,对城市水环境系统缺乏统一的规划,以及支撑整个水环境控制和管理的技术平台。首先,城市水环境建设缺乏系统的规划。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规划的原则上对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一时难以接受;对水污染控制问题,没有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在处理水环境、经济以及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方面没有协调好。同时,严重缺乏对水环境功能、效益的认识,从而导致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另外,在水环境规划方案以及规划指标方面没有体现出城市水环境的特色,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规范。
在进行水环境以及水污染的控制过程中,没有对这一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且监督管理手段比较落后,无法在城市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中发挥出作用和效果。其次,在对我国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的时候,没有形成有效的考核机制。由于我国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工作步入正轨的时间比较短,对城市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过程中的规划、运营以及治理效果等方面的考核机制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缺乏有效的评估考核机制。同时,在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从而导致水环境和水污染的控制处理设施盲目的扩建,但治理效果没有明显的增加。不仅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成本增加,还使得大量的人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合理的配置。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程度不断扩大和加深,水环境和水污染问题逐渐蔓延到农村。但是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主要是偏向城市的水环境保护,针对农村的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地方性的政府管理人员,在潜意识上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村水环境保护的重要,对其不够重视。加之对农村水环境认识不够充足,缺乏对农村水环境生态系统的了解,使得农村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村水资源在为农村提供水资源的同时,还为城市水环境提供的支援作用。通过对农村水环境进行治理和控制,不仅可以保护好农村的水环境,还可以对城市水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具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现今农村得到快速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污染的情况逐渐加深,需要重视农村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的问题。
针对水环境和水污染的控制和治理,需要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进行。针对城市而言,其工业产业比例偏重,单位产值所消耗的能源较多,从而导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针对农村产业结构而言,主要是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产业结构的调整则需要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对经济发展的方式进行有效的优化和改进,需要大力倡导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减少污染、降低能耗以及成本。
对水污染的源头进行有效的控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需要加大对工业点源的治理。针对当地工业排放不达标的、以及对当地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企业进行关停处理;对工业工艺比较落后,并且环保技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同时,需要加强对城市污水的处理,有效的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水平,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体系,从而有效的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减少污水排放。
由于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工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因此,亟需建立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机制。规划从制定到执行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对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和处理时,需要根据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以便有效的规范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措施,将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措施发挥出更大的效果和作用,以便减少我国水污染的情况,提高水环境质量。
针对目前我国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的现状,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并根据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在优化水环境和水污染控制措施的时候,还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工作经验,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以便取得更大的效果。在控制和处理水污染时,需要脚踏实地将基础工作做好,将控制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以便减少水污染现象。同时,需要积极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大家共同努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1]宋兰合.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污染控制的科技对策[J].建设科技,2009,15(14):1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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